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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机制,构建闭环管理的制度保障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企业必须要履行的主体责任。然而“查而不改、改而不实、反复出现”的现象,在各企业中依然普遍存在,并成为了制约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如何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与奖惩机制,才是破解这一项管理难题,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的重要制度保障。

隐患排查治理为何重要:事故预防的前沿防线

1. 法律责任的直接体现

在《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要求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这也意味着隐患排查治理,不再仅限于是企业自主管理的行为,而是已经上升为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企业每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其记录都可能会成为证明企业履行了主体责任的证据。

2. 风险管控的最终落脚点

风险辨识评估解决的是“企业内可能会发生什么”的问题,而隐患排查治理解决的是“企业目前存在什么”的问题。企业只有将发现的隐患彻底消除,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切断了事故链,从源头上实现了对事故预防的目标。

3. 管理水平的客观反映

企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的数量、质量,以及整改率等关键指标,是最能够直观反映企业的安全管理真实水平。当一个企业存在隐患频发、整改不力等各种问题时,其管理体系也必然存在着严重的系统性缺陷。

隐患排查治理为何难以根治:三大管理困境

1. 责任虚化困境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只停留在文件的层面,在实际操作中,隐患排查治理大多成为了安全部门的一出“独角戏”,而一线员工、班组长、车间主任等本来应该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角色,却时常缺席,也就导致了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发生,如隐患发现滞后、治理被动等。

2. 利益冲突困境

企业想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不单需要停产检修,改变一些操作习惯,更需要投入资金,而这些都会触动到企业内,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更何况在长期的“重生产、轻安全”思维影响下,隐患排查治理非常容易会被“影响生产”、“增加额外成本”等理由拖延或是敷衍。

3. 能力不足困境

部分基层员工不具备隐患辨识的能力,而管理者又缺乏了对隐患系统性治理的管理能力,导致许多隐患被简单理解成“小问题”,基层员工和管理层都没办法认识到其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这也将影响到后续的整改措施,始终治标不治本。

为何隐患反复出现:四个深层次原因

1. 整改措施表面化

许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仍旧还停留在只是“贴个标签”、“加个护栏”的表层处理方式,并没有针对于设备老化、工艺缺陷、管理漏洞等根本原因进行系统性地治理,这是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验收标准模糊化

隐患排查治理没有一个明确的验收标准,通常就以“已整改”三个字进行简单结案。但整改是否达到了本质安全的要求、是否存在次生的风险,以及整改后是否建立起了长效防范机制等关键问题,通常都会被忽视。

3. 信息传递衰减化

从企业内的隐患被发现到进行整改落实,信息往往需要传递多个层级传递,而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隐患的严重性、紧迫性,以及其影响等信息会随着信息的传递逐级衰减。

4. 考核激励错位化

企业现有的考核体系,通常更注重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而轻视了过程;更注重对员工的行为处罚,轻视了激励。当在一个企业里,员工发现了隐患却得不到奖励,还成为了给自己或别人“制造麻烦”的时候,员工就很容易会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所影响。

奖惩机制:激发全员参与的动力

1. 让“找隐患”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 对于及时发现了企业内的重大隐患,或因发现及时,而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 企业应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的积分体系,后续员工通过系列任务获取积分,并能够使用积分来兑换奖励;
  • 不定期开展如“隐患排查能手”、“安全卫士”等称号的员工评选活动;
  • 员工在处理隐患排查治理时的表现,将与其后续的职位晋升、评优评选等直接挂钩。

2. 让“改隐患”成为员工的主动行为

对能够按时,且保质保量完成隐患排查治理,或能够提出有效的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愿意主动分享自己在工作中所获得的隐患排查治理经验等行为的员工及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

3. 让“瞒隐患”的员工付出应有代价

  • 对没有及时进行隐患排查、上报,以及整改的行为,分级进行处罚
  • 追究隐患整改不力的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将隐患排查治理的表现,直接记入个人的安全档案
  • 如出现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将在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